省份 | 实施时间 | 高考改革内容摘要 | 详细内容 |
教育部 | 详情 | ||
北京 | 2017年起 | 从2017年起,英语听力分值30分,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英语科目总分值不变。英语科目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认定的依据。 | 详情 |
天津 | 2017年起 |
从2017年起,在现有高考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并为其他科目实行两次考试积累经验。
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2017、2018、2019年的高三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在每年3月份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从2020年及以后的高三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逐步探索高考英语科目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力争实现一年多次考试,学生自愿参加,取最高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
详情 |
上海 | 2017年起 | 调整统一高考科目。2017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 详情 |
广东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2021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的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 | 详情 |
江苏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英语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英语学科分值肯定有所提高,目前已经确定的是今后英语将实行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笔试还要听取各方意见,并参考先行试点的省份的改革方案,目前一年两考还在探索。 | 详情 |
山东 | 2020年起 | 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自2020年起,“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考试满分32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430分,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 | 详情 |
浙江 | 英语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 详情 | |
重庆 | 2018年 | 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考试不分文理科。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将得到解决。 | 详情 |
河北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语数外分值150分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 详情 |
四川 | 详情 | ||
湖北 | 2018年起 | 2018年高一学生将是首届“新高考”考生,届时不再分文理科。而新高考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而这3个科目可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 详情 |
河南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外语听力)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3个选考科目考试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分值不变。 | 详情 |
吉林 | 详情 | ||
山西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2021年整体实施。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其中较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高考科目调整成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模式。 | 详情 |
黑龙江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考试科目与分值。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 详情 |
陕西 | 2019年 | 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2年高三学生将参加《方案》实施后的首次高考。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一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 详情 |
辽宁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 详情 |
安徽 | 2018年 | 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 详情 |
江西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新高考外语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学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 | 详情 |
贵州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即从2021年开始高考实行“3+3”新模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外语科目实行一年两次考试,取考生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 详情 |
云南 | 详情 | ||
海南 | 2017年秋 |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 | 详情 |
湖南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021年按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录取。 | 详情 |
甘肃 | 2019年启动 |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 详情 |
广西 | 2019年启动 | 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将由“3个必考科目+3个选考科目”组成,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一年将有两次考试机会。 | 详情 |
福建 | 2018年 | 24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到2021年,福建省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 详情 |
内蒙古 | 2018年 | 内蒙古将于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 详情 |
新疆 | 详情 | ||
青海 | 2018年 | 2018年,启动全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当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 详情 |
西藏 | 2018年秋 |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改革。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此外,还将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科目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学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 详情 |
宁夏 | 2019年启动 | 2017年建立普通高中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档案,在自主招生中使用;2019年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外语考试一年两考。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