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考说明(试行)

福建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考说明(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

  闽教考〔2023〕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从2024年起实行。

  附件: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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