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三二分段招生院校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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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三二分段招生院校专业要求

招生院校及专业的要求
(一)2017年,在以往试点专业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与广东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紧缺专业。
(二)2016年已开展“三二分段”试点的高职院校,原则上不再限制试点专业范围。每个高职专业对口中职专业不超过3个,中职学校每个试点专业只能对口一所高职院校的一个专业。
(三)各高职院校应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列出的“衔接中职专业”,与对口中职学校加强协商和沟通,明确各高职专业对应中职专业的名称和代码。中职学校试点专业名称和代码应符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技工学校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应使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人社部函[2013]55号))。
(四)优先支持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较好、过程管理到位的试点院校新增试点专业,对中高职课程衔接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不到位的试点院校将减少试点专业和招生计划。
(五)各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在中职学段所招收的学生,应已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备案,参加转段考核并通过考核的学生数纳入2020年该校高职招生总计划,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实施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六)佛山、东莞市、顺德区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等试点项目应纳入“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范围进行申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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