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专科批次院校、高职类“3+证书”院校二次征集志愿
2018广东专科批次院校、高职类“3+证书”院校二次征集志愿
  8月11日,广东省专科批次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顺利结束,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截止8月11日,专科批次院校共录取考生20万多人,其中,文科类录取105607人,理科类录取72166人,美术类录取18174人,音乐类录取3212人,体育类录取3374人,卫生专项计划录取595人;高职类“3+证书”院校共录取30004人,其中,高职类“3+证书”专科中职生录取29552人,高职类“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录取404人,高职类“3+证书”专科西藏新疆班录取48人。8月11日20:00起,考生可关注我院官微,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生录取结果。
 
  但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合理,部分考生专业志愿不服从造成退档等原因,专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和高职类“3+证书”尚有一些院校及专业仍未能完成计划,经研究决定,省招生办进行专科批次二次征集志愿。据统计,尚需征集志愿的计划中,文科类缺额11850人,理科类缺额22453人,美术类缺额1560人;高职类“3+证书”(中职生)缺额5389人,高职类“3+证书”(退役士兵)缺额44人,高职类“3+证书”(西藏新疆班)缺额11人。具体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和专业缺额计划情况,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或官网查询。
 
  省招生办定于8月11日20:00-12日20:00,对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并组织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13日11:00—14日10:00。
 
  专科批次院校和高职类“3+证书”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的分数线分别为:文科类:总分165分(其中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155分),理科类:总分160分(其中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15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50分,美术术科145分;高等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文化科总分均为90分。文科类、理科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调整为3个D(含)以上。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志愿。考生填报时,应认真阅读有关院校征集志愿缺额专业、计划情况及各院校招生章程对高考分数、身体条件的要求,并认真阅读《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专科批次院校普通文理类考生可填报15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美术类(统考)和高职类“3+证书”专科中职生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6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高职类“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高职类“3+证书”专科西藏新疆班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
 
  专科批次院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按投档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按“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高职类“3+证书”专科西藏新疆班按照1:1的投档比例,按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8月11日20:00-12日20:00,省教育考试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http://www.ecogd.edu.cn/kszj),供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上网填报志愿,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并于8月12日20:00前在网上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提醒考生,2018年高校招生录取进入尾声,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把握机会积极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正确对待专业个人志愿与“是否服从调剂”的关系,以提高被录取的的机会。同时,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如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一律无效。本次征集志愿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即8月12日20:00前考生有2次确认志愿的机会。已在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8月13日组织高校进行录取时,将以考生重新填报确认后的征集志愿信息为准。
 
  省招生办负责人再次郑重提醒,相对而言,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较高,考生要根据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填报,一旦确认后,一律不能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前已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俭学等为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对学生的资助政策都一视同仁。新生报到时,高校都会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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