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高考志愿填报说明
(一)考生志愿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填报志愿,并要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认真细致的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否则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填报,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
(四)填报外语、外贸类专业的考生,应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市(州)招生办指定的地点参加英语口试。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五)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生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统一装入考生高中阶段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六)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
(七)“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查询。
(八)“高职(专科)”录取批次中,有“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也有非“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用“◆”号加以注明。
(九)“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类别填报。
(十)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都不得更改,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十一)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十二)各批次院校按规定投档后出现缺额的,缺额情况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主页(http://www.gzszk.com)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补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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