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招生只分本科和专科两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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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招生只分本科和专科两个批次
海南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将于今年7月正式落地。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等3个配套文件,确保科学选才、公平公正,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平稳落地。

自2016年海南省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将高考综合改革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改革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稳步推进。省教育厅按照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原则,立足海南实际,完善制度措施,调研培训先行,落实组织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国内外权威专家和部门协同,广泛动员基层学校积极探索、集思广益,赢得了学校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步入预期轨道。

2020年将有57000多名考生参加新高考。此次出台的3个配套文件,涉及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标准分转换办法的优化和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严格加分资格的审查,落实加分资格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打击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01

招生只分为本科和专科批次

据介绍,高考改革后,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主要六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录取依据有变化。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即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择优录取。

第二,录取批次有变化。一是合并本科批次。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只分为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分为本科提前部分、本科普通部分。二是调整部分批次录取顺序。将本科体育类、地方专项计划调整到本科提前部分录取。即:本科提前部分按照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体育类(与本科提前普通类同时开展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等顺序录取;本科普通部分按照本科普通类、本科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的顺序录取。

第三,志愿设置有变化。志愿设置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即采取“院校+专业”的方式。院校编制招生计划按招生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并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的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第四,志愿数量有变化。为最大满足考生志愿填报和院校选才的需要,在改革后,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地方专项计划各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专科艺术类、专科体育类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

第五,划线比例有变化。在能够满足高校招生选才需要的前提下,坚持保持各批次上线率与历年相当的原则,分别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即: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计划总数的115%的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专科批次实行先报志愿再划线,按招生院校的专科计划总数的100%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数25%的相应位次考生分数划线。艺术体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和改革前一致,仍分别按照艺术类(分专业类别)、体育类的招生计划总数的115%划线。

第六,投档比例有变化。改革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改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可降低考生退档的风险。

02

优化高考标准分转换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针对考生选考科目不同、群体各异、报考人数不一等新情况,海南省日前出台了《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新标准分与原标准分有两个不同点。

一是高考各单科原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为[100,900],新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为[60,300],压缩了分数uj距,有效地解决了新高考选考模式下,选考人数少的科目分数稀疏现象,使各单科分数对综合分的贡献率更加科学合理,保证了考生单科排名不变。新标准分综合分的分数转换区间与原标准分一样,仍为[100,900]。

二是百分等级的计算方面,通过优化,确保了每个学科无论选科人数多少,单科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300分,综合分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900分。

03

调整普通高考加分办法

第一,继续保留3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分别是“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10分投档”。

第二,调整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自2020年起,新增“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条款,并明确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从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5分投档;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从增加6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

第三,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要求,对海南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

一是进一步降低海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分值。其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高校从增加5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从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

二是自2023年起,取消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的两个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人口独生子女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三是继续保留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6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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