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高考志愿分批设置
填报志愿
27.志愿分批:
(1)本科(非艺术类)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公安、司法专科随批录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
(2)艺术类本科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
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在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安排顺序进行投档。
(3)专科层次分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医学、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等专科,各类别不得兼报。
28.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
(2)艺术类考生本科志愿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均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4)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5)设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可填报1个志愿,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4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
(6)在相应批次设民族预科班志愿,可填报1个志愿。经省招办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
(7)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在设有第一志愿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填报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志愿的考生,被预录取后应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入学一个月内应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
29.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1)6月25日—28日。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A段、艺术本科批B段,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6月30日—7月4日。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3)7月6日—10日。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30.志愿填报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允许有2次修改,此后将无法更改。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1.各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32.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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