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高考录取批次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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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高考录取批次设置情况
2018高考信息网获悉2019年河南高考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非艺术类)。

批次

志愿填报

签字

确认

录取安排

征集志愿

填报时间

备注

本科

提前批

6月25日8:00—

6月28日18:00

6月30日—

7月2日

7月8日—

7月9日

7月12日

8:00—18:00

体育类本科

同批进行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7月10日—

7月11日

公安、司法专科

同批进行

本科一批

6月30日8:00—

7月4日18:00

7月6日—

7月8日

7月15日—

7月20日

7月21日

8:00—18:00

特殊类型招生 
(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同批进行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7月20日

 

本科二批

7月25日—

7月29日

7月30日

8:00—18:00

 

专科

提前批

7月6日8:00—

7月10日18:00

7月12日—

7月14日

8月2日—

8月4日

8月5日

8:00—18:00

 

高职高专批

8月8日—

8月9日

8月10日

8:00—18:00

 

体育本科

6月25日8:00—

6月28日18:00

6月30日—

7月2日

7月8日—

7月9日

7月12日

8:00—18:00

与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同时录取

体育专科

7月6日8:00—

7月10日18:00

7月12日—

7月14日

8月2日—

8月4日

8月5日

8:00—18:00

专科提前批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6月25日8:00—

6月28日18:00

6月30日—

7月2日

7月8日—

7月12日

7月17日

8:00—18:00

与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

同时录取

7月14日—

7月16日

艺术本B段

7月20日—

7月22日

7月23日

8:00—18:00

艺术类专科

7月6日8:00—

7月10日18:00

7月12日—

7月14日

8月2日—

8月4日

8月5日

8:00—18:00

专科提前批录取

专升本

6月25日8:00—

6月28日18:00

不需要

7月8日—

7月11日

7月12日

8:00—18:00

与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同时录取

对口本科

6月25日8:00—

6月28日18:00

不需要

7月8日—

7月11日

7月12日

8:00—18:00

与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同时录取

对口专科

不需要

8月2日—

8月4日

8月5日

8:00—18:00

与专科提前批

同时录取 

  (1)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及其他院校的录取。
 
  (2)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的高校(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经教育部批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
 
  (3)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4)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5)参加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6)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7)参加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37.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学校如有特殊需要希望调整录取批次,应书面报省招办,经研究后确定。
 
  38.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39.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及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40.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招办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4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科提前批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军队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
 
  42.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投档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投档。
 
  4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
 
  省招办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44.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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