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2018年青海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高考信息网获悉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通知已发布,全文整理如下: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招委〔2018〕4号

各市(州)、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录取批次由原先的三本、普通专科两个批次,扩大到国家(地方)贫困专项、一本、二本、省内预科四个批次。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省实际,特制定《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地结合本地考生实际,认真做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的宣传、咨询、解读和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确保普通高考平行志愿改革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的重要举措。所谓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以下简称平行志愿)是相对于传统梯度志愿(又称顺序志愿)而言的,特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和所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为确保我省扩大平行志愿实施范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在第三批本科和普通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为国家(地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省内预科、第三批本科和普通专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中的定向计划以及提前本科、提前专科由于招生计划类型复杂、特殊要求较多,为确保此类计划充分完成,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然按照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招生。

二、志愿设置

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设常规志愿和征集志愿。各批次常规志愿均设A、B、C、D、E、F共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常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志愿征集,组织高校进行再次投档录取。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和专业数量设置与常规志愿基本相同,各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个同批次是否服从院校调剂选项。

三、投档规则

(一)考生排序

根据考试科类将同一类型考生按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藏汉双语”考生选报普通类专业时,高考文化课总分为转换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二)考生投档

考生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排位顺序,计算机系统依次检索每一位考生填报的A、B、C、D、E、F等院校志愿,以确定是否能够投档,排序在前的优先检索。当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A志愿院校;如果不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其B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该批次所有志愿均无法投档。考生档案一旦被投出,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院校志愿。

(三)退档处理

平行志愿对每个院校和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均为一次性投档。如果考生投档后因为专业不服从、身体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规定要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的,不得再补投到同批次其他院校。缺档院校招生计划在志愿征集阶段,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参加复征。

四、投档程序

(一)模拟投档

省招办在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只向院校提供生源总人数、专业是否服从等分布情况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

第一次模拟投档:按高校招生计划的1:1、1:1.05和1:1.1三个比例,向高校提供生源信息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办反馈。

第二次模拟投档:省招办根据院校在计划来源网上提交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并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投档比例为1:1。

(二)正式投档

省招办根据院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反馈增加计划的院校,省招办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增加招生计划的院校,正式投档时按各院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时不进行模拟投档,按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的1:1比例投档。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技术支持保障。省招办根据实行平行志愿改革要求,及时修改完善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增加相应功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保障。

(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有关高校提前做好招生计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按照我省批次设置及实行平行志愿情况,将来源计划拆分到具体批次,重点做好涉及男女比例、民族成分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计划类型的分类管理,确保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三)做好考生信息服务。省招办继续编印并向广大考生提供《青海招考简讯》(前三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分批次录取分数表),免费向所有考生发放《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手册》,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考生宣传实行平行志愿的重要意义,使有关工作人员、毕业班班主任和考生掌握平行志愿的主要特点、填报要求和实施办法,并适时开展政策解读、模拟演练、信息咨询和培训学习等活动,为改革平稳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本实施办法由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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