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改革新方案2019年实施 考试科目“3+3” 2022年不分文理科

陕西高考改革新方案2019年实施 考试科目“3+3” 2022年不分文理科

  近日,为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陕西省人民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并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发放了《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后简称《方案》)。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为了能够及时启动有关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2019年启动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2019年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和“等级性”两类】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的科目设定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课程。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后3天进行。合格性考试(含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各科成绩均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等级性考试科目设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课程。考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参加2022年后(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历人员,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该考试成绩用于高校招生,连续2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各科考试的卷面总成绩为依据,按实际参加该次考试考生总数(缺考考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各等级划分比例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等级跃20%、E等级约5%。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相对分开,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方式为,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2022年起陕西高考不分文理科等级性考试3门成绩计入总分】

  《方案》提到,陕西将于2019年6月底前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022年起,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

  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其中外语科目试卷包含听力考查部分,成绩计入总分。

  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

  《方案》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上,组织省内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加大省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而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入学,100%的公办小学、90%以上的公办初中实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办法和招生入学制度,明确新生录取规则,规范招生程序。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  

  待条件成熟后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方案》提出,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为: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试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要制订自主招生章程,明确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公布录取结果。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单独设置填报志愿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正式投档之前。

  陕西将坚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积极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方案》提出,建立高等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试行高校之间学分转换,积极推进不同学校、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与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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