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招生网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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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招生网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2017新疆招生网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http://www.xjzk.gov.cn 点击进入新疆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已明确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1日12:00(北京时间)至7月1日20:00(北京时间),考生可登陆新疆招生网“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20:00(北京时间);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20:00(北京时间)。

自6月19日起,《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将在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公布,考生可自行查阅。纸质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见《新疆招生与考试》第三卷)将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

特别提示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阅读“目录说明”。严格按照《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新疆招生与考试》第三卷)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无误。自主选拔批次的不分省计划(含高校专项)、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不分省计划,均以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公布的相关院校及专业为准。

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填报《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除“三校高职”计划以外所有院校专业志愿;选择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公布的“三校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所报高校招生章程,或登陆所报院校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如:大类招生所含的专业、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相关要求、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外语考试非英语的考生尤其需要关注)、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或身体条件限制、录取中对各种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处理、专业录取原则等具体内容。若因考生未了解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填报失误而影响录取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考生登陆志愿填报系统后,须输入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上提供的初始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方可进行其他操作(考生修改后的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如因密码丢失、泄密造成志愿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如遗忘密码请与就读中学管理员联系)。考生应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情况,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报名和志愿填报

1.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教基〔2016〕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28 号)执行。

2.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并确认后的信息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用于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按《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填报志愿的要求填报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考生填报志愿及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后,须输入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上提供的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不填报志愿,视为放弃志愿。报名信息、志愿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上报,任何人无权变更。逾期不报,不予受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3.6月下旬至7月1日,考生在新疆招生网“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20点(北京时间);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20点(北京时间)。
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修改。

4.关于“三校生”的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三校生”(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以选择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或选择报名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两者不能兼报。选择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以填报在《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除“三校高职”计划以外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选择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三校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单独命题、网上评卷、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承诺被录取后保证按时报到就学。   

    2017年新疆自治区高校招生录取共分8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报考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军警公安类的考生必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可填报一个志愿;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可填报3个志愿;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高校的考生,必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它类别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高校要求进行政审或面试等。

  (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扶贫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设在本科批次前):已取得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一个相应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选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六个专业。

  (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面向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扶贫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南疆单列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除军警公安类、南疆单列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高职”考试的,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区内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一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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