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加大我省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任务要求,我省自2017年起开展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工作。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近日印发了《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公费师范生培养及就业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为帮助大家全面、准确、细致地理解相关政策,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公费师范生教育的培养目的和意义
  乡村教师是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柱。各地重视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近几年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乡村教师队伍焕发生机和活力,爱岗敬业,受到当地学生和群众的爱戴。深入推进师范教育改革,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是落实《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要举措。开展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和定向就业工作,用于支持高等学校与各级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各类企业联系推进公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为我省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培养具有较强适应性和“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进一步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公费师范生的实施范围和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各地申报乡村教师岗位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有编有岗、统一考试、签订协议、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原则,生源地优先,面向全省招录高中阶段毕业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各地乡村学校持续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
  遴选符合条件的省内高等学校承担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培养学制为4年,毕业生取得毕业证、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定向岗位县(市、区)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为6年。
  三、2017年我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安排多少?培养方向是什么?哪些高校承担?
  2017年我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356人,培养方向为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由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学院、楚雄师范学院等三所高校共同承担培养任务,其中,云南师范大学承担培养初中一专多能教师任务,昆明学院和楚雄师范学院共同承担培养小学全科教师任务。
  四、公费师范生免除哪些费用?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其中,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人·年(按照6人间计),生活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每月400元,按10个月计发)。省财政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动态调整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五、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师范生:凡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有志到乡村学校任教,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云南省公费师范生。
  六、公费师范生如何报考、录取?
  考生于6月24、25日通过“工作网”填报志愿,再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依据成绩排序,提取院校招收计划数不少于4倍的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参加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公费师范生录取应达到当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提前本专科批次投档前进行投档录取。
  七、《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签署?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由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高校、公费师范生和定向就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签订,协议就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及处理、违约情形及处理等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高校将经高校、定向就业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协议书1式4份,随同公费师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考生,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后,由考生持协议书1式4份及录取通知书到高校报到,经高校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公费师范生。
  八、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模式是什么?
  承担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应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地方人民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培养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尚师德融入育人全过程,在课程结构、学科知识、教学技能、教育实践、教学管理等环节探索改革路径。将学科学术性与教师专业性有机结合。学科学术知识和能力体现实用、够用,不片面追求难度;教师专业性方面强化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培养,注重与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融合。
  承担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按照“需要什么教什么”的要求和省教育厅发布的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编制系列指导意见,结合乡村学校实际和乡村教师教学需求,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公费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费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前,由学校对学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费师范生培养资格。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以及师范类专业中的非公费师范生,在入学2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可在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补助。
  九、公费师范生如何就业?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后,由定向就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安排至当地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时间不少于6年。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6年的,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流动。
  各县(市、区)确保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内,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任教。
  十、如何规范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
  公费师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学生本人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包括生活补助,下同)。公费师范生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本人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签订的协议自动解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学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应当按规定退还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退还培养经费并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
  欢迎我省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公费师范生,加入乡村教师后备队伍行列,为云南乡村教育奉献聪明才智,共同为乡村孩子营造优良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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