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单招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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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单招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志愿填报

(一)设一个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专业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定向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少量学校、专业(类)经同意后可实行提前录取。

(二)按照各类别(艺术类、其他类分专业考试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源数少于计划数的类别参考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

(三)视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

(四)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五)上线考生可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行公布。填报志愿具体要求按普通高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

(一)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具体办法和日程安排按当年录取工作通知执行。

(二)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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