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高招普通类征求志愿填报通告发布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现将普通类征求志愿填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时间:9月14日8:30—17:30,逾时不受理。志愿填报系统将于9月14日17:30关闭。
二、填报对象:三段线上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和三段线下的考生均可按规定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服务专窗”,通过“计划查询”下载可填报的院校、专业信息。
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是否已被录取。
三、填报方式: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最终志愿。考生完成填报志愿后,应通过系统中的“查看志愿”功能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以免由于填报不成功而错过本次填报机会。网上填报后不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密码,谨防志愿被人篡改。
四、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五、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查看《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和下载的计划库中的《考生必读》、专业计划等信息,并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准确了解院校的办学层次、类型、专业说明、录取条件(如高考成绩要求、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英语口试、体检、学考等级、单科成绩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要求)、录取规则、学费、就学地点、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类型等详细情况,同时向院校咨询确认本人所关心的其他事项后,再决定是否填报该院校志愿,以免因不符合条件而造成退档等问题。
六、特别提醒
1.专业平行志愿每一轮投档只投一次,在前一轮填报的院校专业因不上投档线而没录取的考生,如果在本轮填报时还想填报该院校专业,仍须重新填报志愿,并注意核对章程规定条件。
2.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检查所报志愿院校类型(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学校)、专业层次(本科或专科)等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系统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数据为准。
具体事项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0〕48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