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公告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号)要求,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合格后,方可进入投档录取环节。根据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将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安排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按照生源地,分批次于6月25日至28日,每日9:00——17:00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安排为:
6月25日:兰州、嘉峪关
6月26日:天水、酒泉、金昌、张掖
6月27日:平凉、庆阳、定西、陇南、武威
6月28日:白银、临夏、甘南
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考生,按照生源地,分批次于7月26日至30日,每日9:00——17:00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安排为:
7月26日:兰州、嘉峪关
7月27日:天水、陇南
7月28日:平凉、庆阳、酒泉、金昌
7月29日:定西、武威、张掖
7月30日:白银、临夏、甘南
(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
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魏家庄校区(109国道皋兰县附近)进行。考生可在兰州市大砂坪小学公交站乘501路车到皋兰县医院下车,换乘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到。
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内容
(一)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正反页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和密封完好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体检不进行抽血化验,可进食。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请考生自带食物和饮用水。考生体检费自理。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结论合格考生由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http//:gat.gansu.gov.cn/)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志愿填报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志愿填报一律安排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进行: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本科院校在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P段填报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1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范围仅限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申领当天“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甘肃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附件:点击查看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